久元電子-責任商業聯盟(RBA)
勞工政策
- ◆ 不僱用未滿18歲人員,不僱用學徒工/實習工/學生工,尊重員工行動自由,
禁止強迫勞動及超時加班,員工在合理通知下有自由離職的權利。
◆ 建立符合適用法令之工時管理機制,管理和控制員工的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。
◆ 提供符合適用法令之員工報酬及待遇,包括最低薪資、有薪休假及法定福利,
禁止以扣薪作為懲戒處份。
◆ 禁止不人道待遇或任何形式之騷擾,包括性騷擾、虐待、體罰、
身體或精神脅迫或口頭辱罵及威脅要進行任何此類行為。
◆ 不因員工的人種、膚色、年齡、性別、性取向、性別認同和性別表達、
種族或民族、殘疾、懷孕、宗教信仰、政治教派、工會成員身份、
退伍軍人身份、受保護的基因資訊或婚姻狀況等在發放工資、
升遷、獎勵、培訓機會等聘用或僱用行為中歧視員工。
◆ 尊重並保護員工之言論自由、集會自由結社及集體談判之權益、
公司不干涉亦不資助合法組織的工會。
禁用童工政策及規定
- ◆ 久元電子對使用童工堅決採取零容忍政策,不允許出現國際標準及相關國內法規所禁止的使用童工行為,在製造的任何階段均不得使用童工。
- ◆ 童工係指滿15歲未滿16歲者,低於完成義務教育的年齡或低於國家/地區的最低就業年齡任何人。
- ◆ 童工預防計畫:
1. 在聘用任何員工之前, 久元電子應採取有效程序核實其年齡。
2. 針對人力資源部門,進行童工預防培訓,加強招募人員對「禁用童工政策及規定」的理解。
- ◆ 童工補救計畫:
1. 立即將該名童工帶離工作場所,協助該兒童與家人一起,以確保童工安全。
2. 核實所有相關資料,並充分了解其處境,必要時轉介政府機關社會局予以協助。
3. 為該兒童提供充足且適當的支援和協助。
4. 兒童達到法定最低就業年齡後,久元電子將對其提供再就業機會及合理的薪資與待遇。
5. 發現童工問題後,應調查招募流程中存在的問題並立即採取矯正預防措施。
道德政策
- ◆ 誠信經營並遵守法規、禁止賄賂、腐敗、敲詐勒索和挪用公款行為。
◆ 無不正當收益、饋贈禮品或招待須合宜。
◆ 資訊公開、健全的會計制度、透明資料記載需誠實完整。
◆ 尊重智慧財產權、保護客戶資訊。
◆ 公平交易、禁止串謀、嚴禁公司內線交易情事發生。
◆ 嚴禁從事與公司利益相衝突之活動。
◆ 對舉報者身份保密及杜絕打擊報復。
◆ 嚴格保護客戶、供應商和員工的個人隱私。